考點1: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的構成
設計合同文件構成及解釋的優先順序:①合同協議書;②中標通知書;③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;④專用合同條款;⑤通用合同條款;⑥發包人要求;⑦設計費用清單;⑧設計方案;⑨其他合同文件。
考點2:訂立設計合同時應約定的內容
1.設計依據
2.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供的文件資料
包括基礎資料、勘察報告、設計任務書等,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交給設計人。
3.發包人義務
①遵守法律;②發出開始設計通知;③辦理證件和批件;④支付合同價款;⑤提供設計資料。
4.設計人的一般義務
①遵守法律;②依法納稅;③完成全部設計工作;④其他義務。